日期:2009年09月28 09时 ( 15年前 ) 浏览:2943 次
卫生部关于增补血液淋巴细胞微核率检测等3项临床检验项目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.moh.gov.cn 2009-09-09 09:05:23 | ||||||||||||||
卫医政发〔2009〕8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,部属(管)医院: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,提高临床检验水平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我部于2007年印发了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﹙卫医发〔2007〕180号﹚。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求,经专家论证研究,决定增补血液淋巴细胞微核率检测等3项临床检验项目(见附件),纳入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》。请医疗机构遵照执行。 附件:增补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增补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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