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1年10月10 12时 ( 13年前 ) 浏览:3935 次
江苏省临床检验中心(通知)
苏临检(2011)字 第33号
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精神,切实做好
2012年江苏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卫办医政发〔2011〕103号文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以及江苏省卫生厅苏卫办医〔2011〕157号文《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通知的通知》的精神,进一步加强检验结果互认工作,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和质控意识,现将2012年我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如下:
1、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:
为加强检验结果互认的基础工作,一方面要求所有参加省级质控的单位,必须全项参加中心所开设的质评项目;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室间质量评价的范围:明年将增加自身抗体类项目的室间质评活动,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此类项目的医院必须参加。
2、临床检验室内质量控制工作:
⑴ 按照上级指示,明年我中心不再安排统一订购室内质控物的工作,请各单位务必根据各自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自行订购。为继续共享原有的质控资源,希望每个项目能维持1~2个批号的评价平台,保证对实验室准确度、精密度给出完整、有效的评价数据,建议各单位仍采用原品牌的质控物。
⑵ 根据《通知》要求检验结果互认的专业和项目,各参加省级室间质评的单位,务必每个月上报一次室内质控结果,所需上报项目中心将其量化为:临床常规生化十二项扩展至常规项目K、Na、Cl、Ca、P、Glu、Urea、UA、Cr、Alb、TP、ALT、AST、ALP、AMS、CK、LDH、GGT、TBil、Dbil、TCh、TG、HDL-C、LDL-C、Lp(a)、apoA1、apoB二十七项;甲状腺功能测定T3、T4、FT3、FT4、TSH五项;肿瘤标志物AFP、PSA、CEA定量三项;传染病标志物HBsAg、抗HCV、抗HIV三项;临床血细胞分析WBC、RBC、Hgb、Hct、MCV、MCH、MCHC、Plt八项以及尿液干化学pH、PRO、GLU、BLD、KET、BIL、NIT、URO、SG、LEU十项,上报截止日期为次月10日,中心将室间化评价上报的室内质控数据,逾期不报或漏报的单位将不得参加省级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,也不列入将于明年公布的“江苏省检验结果互认单位”名单中。
⑶ 不在《通知》范围内的其它专业或项目,仍按原室内质控方案要求(随上报室间质评结果的同时上报前三个月的室内数据)。
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
抄送: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,卫生厅医政处,各市临床检验中心